登入
一、依據本市 104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。 二、參加對象:本市國小教師(含實習教師)。 三、送件規定:分為「書法組」和「硬筆字組」兩組,以校為單位, 24 班(含)以上至少送 1 件作品(擇其中 1 組), 24 班以下學校自由送件。 四、收件方式:於 104 年 12 月 25 日(星期五)前將參賽作品紙本( 1 式 3 份)及參賽資料光碟( 1 份)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親送月津國小吳永清主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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