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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4 年 6 月 23 日院臺教字第 1040137414 號函辦理。 二、時序進入夏季,暑期將至,學生及民眾戲水活動頻繁,依據 104 年 6 月 11 日行政院第 3452 次會議院長提示事項,請相關機關與民間團體通力合作,加強宣導水域活動安全,落實強化水域安全環境及重點路線巡邏等措施,以減少溺水事件發生。 三、請本市各學校加強水域安全宣導,提醒所屬參與水域活動時,務必選擇在設有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設備之游泳池、海水浴場從事水上活動,並提高警覺,隨時注意自身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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