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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檢送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、東海大學及佛光大學終身教育處開設之「公務學程-政府公務人員行政管理知能碩士學分班」計畫書各一份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國家文官學院(以下簡稱文官學院) 103 年 1 月 29 日國院研字第 1030400017 號函辦理。
二、文官學院自 100 年度起陸續與政大公企中心等校合作開辦「公務學程」,提供各項晉升官等(資位)訓練之潛在參訓人員預先研習行政管理相關知能,俾利參訓時之學習,本( 103 )年度爰持續辦理。
三、為使「公務學程」參加人員銜接本年 6 月 3 日文官學院辦理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第 1 梯次訓練,旨揭計畫書之課程分別自 3 月下旬... 觀看完整文章
台南市西港區成功國小附設幼兒園 103 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壹、依據: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
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。
貳、資格:
一、應符合國民教育法、師資培育法、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國民
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相關法令規定。
二、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有幼教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三、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,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,應
予以解聘。
1.【教師法】第 14 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。
2.【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】第 31 條者。
3.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... 觀看完整文章
主旨:本市 101 、 102 學年度國小教師聯合甄選錄取分發之新進教師,得依各校擬定之「超額教師處理原則」列入市內超額教師介聘調動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 101 、 102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規定,「經甄選錄取分發之各類別正式教師應實際於該校服務滿 3 年(服務年資採計至當年度 7 月 31 日,扣除留職停薪),始可參加市內(外)教師介聘,服務期間未屆滿者如參加他縣市教師甄選應以辭聘方式辦理。」核先敘明。
二、依據 102 年 12 月 24 日「102 學年度臺南市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委員會第 11 次會議」會議決議,「本市 101 、 102 學年度國小教師聯合甄選錄取分發之新進... 觀看完整文章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