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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列表

公告 陳老師 - 生教組 | 2013-03-12 | 點閱數: 261
說明: 一、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 102 年 3 月 9 日荒字第 1020000046 號辦理。 二、檢附前揭函文影本、 Earth Hour 地球一小時響應說明暨回函、節能綠活圖課程簡介及申請表各乙份供參。
公告 陳老師 - 生教組 | 2013-03-12 | 點閱數: 267
說明: 一、依據中華中等教育學會 102 年 3 月 6 日中華中等教育字第 102007 號函辦理。 二、該會為鼓勵清寒學生參與國際數學競賽,每所學校可推薦一名清寒資優學生免收報名費參加競賽。 三、活動辦法相關資料可於該會網站下載: http://www.tsea.org.tw ,該會聯絡人:包先生,聯絡電話:02-27354080 、 0937520421 。
公告 陳老師 - 生教組 | 2013-03-11 | 點閱數: 311
說明: 一、「樂活精神 心腦操練」精神健康系列講座透過專業講師精彩解析,帶領民眾領略精神健康之美,達成健康城市之願景。 二、講座時間為 102 年 3 月至 12 月,每月第 3 週週六上午 10 時-12 時; 7-9 月講座於 14-17 時增辦精神健康相關主題影展。(講座內容詳如附件) 三、活動地點:臺南市立圖書館總館三樓視聽室。(北區公園北路 3 號) 四、本活動提供研習時數,講座 2 小時,影展 3 小時,免費入場歡迎預先報名。 五、活動詳情請參閱臺南市公共圖書館網。( http://www.tnpl.tn.edu.tw )    
公告 admin - 生教組 | 2013-03-11 | 點閱數: 302
說明: 一、依據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102 年 3 月 6 日國動全防字第 1020000126 號書函辦理。 二、為提供國人有關全民防衛動員相關法令、政策、業務執行及演習等資訊搜尋之網路服務,請協助連結貴機關服務網。
公告 陳老師 - 生教組 | 2013-03-11 | 點閱數: 267
說明: 一、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2 年 3 月 7 日院臺資字第 1020126915 號函辦理 二、檢附行政院兒童網站慶祝 102 年兒童節有獎徵答活動辦法 1 份。
公告 陳老師 - 生教組 | 2013-03-11 | 點閱數: 410
一、依據樹谷生活科學館 102 年 2 月 25 日樹科教字第 1020005 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推動自然與人文科學教育之目標,並期待建立一處學習平台,提供國中小教師、學生與家長相互交流、培養科學思考力的機會,該館特舉辦旨揭競賽,希望國中小教師運用樹谷生活科學館主題元素設計 1 至 2 節的教學活動,進一步激發老師們創意與技術創新能力,共同提升國內科學教育的品質與豐富度。 三、參加對象: (一)全國國中小教師組團,每組最多 3 人,以學校為單位。(在校服務之正式教師、實習教師及代理代課教師均可參加,每一位教師以報名一個組別為限。) (二)每件參賽作品中須有一位以上之正式教師領銜參與創作。 四、設計主題內容:各組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陳老師 - 生教組 | 2013-03-08 | 點閱數: 289
說明: 一、依據該會 102 年 2 月 26 日慈文節一字第字 1020000102 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送旨揭企劃書乙份(如附件)。 三、聯絡人及電話:莊桂梅, 02-2898-9999 轉 3050 。
公告 陳老師 - 生教組 | 2013-03-08 | 點閱數: 318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2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17196 號。 二、旨揭活動,請逕至農糧署網站(http://www.taiwanrice2013.com.tw/ )下載參閱,若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該署(02-23937231)。
公告 陳老師 - 生教組 | 2013-03-08 | 點閱數: 482
說明: 一、目的:   (一)讓視障者發現參與社會的可能性,促其融入社會,改變眾人(包括身心障礙者本人)對於「障礙」的看法,實現「資訊接收與社會參與」的人權平等。   (二)讓更多視障者及社會大眾體驗「口述影像技術」對視障閱聽感受帶來的改變,共同為視障者發聲,喚起社會各界對視障者閱聽權的關注。 二、指導單位:臺南市政府  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  合辦單位:臺南市佑明視障協進會 三、參加對象(限 200 名):視障者與家屬、一般社會大眾、學校師生。 四、活動地點:成大醫學院二樓第四講堂(臺南市小東路/成大成杏校區)。 五、活動時間: 102 年 3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陳老師 - 生教組 | 2013-03-08 | 點閱數: 412
 一、本案業於本(102)年 2 月 21 日南市教家字第 1020158575 號函諒達。 二、本案選拔對象為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,分為高中職組、國中組及國小組,且於 5 年內未曾獲內政部「孝行獎」及教育部「孝親家庭楷模」表揚者,並以推薦、初審及決審三階段辦理,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。 三、請 貴校踴躍推薦所屬之優秀慈孝家庭楷模,並將相關推薦表件及佐證資料(以長尾夾固定即可)於 102 年 3 月 15 日(星期五)前送交本市家庭教育中心(73066 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,註明「慈孝家庭楷模選拔」)。本中心完成初審程序後,公布本市慈孝家庭楷模,並擇優報送教育部進行決審,屆時另行... 觀看完整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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